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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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陈*彬 |
处理情况: |
已回复 |
浏览: |
1351 |
问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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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2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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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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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尊敬同志,您好,我是罗浮镇农村的学生,已缴2019年的医疗保险。我想请问个问题,就是我现在在中山市读书,去三甲的中山人民医院做手术(精索静脉曲张手术)需要住院5天左右,费用全程下来需要八九千,但我还是个学生,费用有点高,想来咨询一下异地怎么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还有就是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和需要准备那些报销材料?麻烦回复一下,有点急,还请详细一点,谢谢,祝工作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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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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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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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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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16: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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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关于你咨询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信件我局已收悉。现按政策答复如下: 中山市人民医院属于我市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上线单位之一,我市的参保患者到该医院住院就医时可凭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登记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如果你在该医院住院时未能办理联网即时结算,也可在出院后持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书原件,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复印件到户口所在镇(街)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目前的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市外住院支付比例60%,起付标准参照市内同级医院标准;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市外住院支付比例50%,起付标准为1000元。 特此答复!如还有疑问,可咨询兴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0753—3256057。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 |